一、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隨意使用救護車,避免影響急診出車。保證救護車處于備用應急狀態,隨時接受急救中心指揮。
二、適用范圍 急診科救護車的管理。
三、職責
(一)急診科護士長、救護車司機每天檢查救護車的車況、車容、搶救設備和藥品。
(二)急診班護士每班檢查救護車的搶救設備和藥品,做到及時更換和補充并做好登記。
(三)護理部不定期抽查救護車的車況、車容、搶救設備和藥品。
(四)急診科主任、護士長對救護車進行嚴格管理,救護車只做醫療救護用,不得挪做他用。
(五)救護車司機必須保持車況良好、車容車貌整潔,接到電話5分鐘內必須出車。并設有出車登記本,記錄出車時間、地點、到達時間、隨車人員等。
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當醫務人員接到120電話后,立即通知司機及值班醫生、護士,攜帶必要的搶救設備5分鐘內出發(用物見“救護車物品配備清單”)。救護車司機在出車登記本上記錄出車時間、地點、到達時間、隨行人員等。
(二)藥品、器材、物品用后均由出診護士及時補充、清理、消毒,使其保持完好備用。護士長每天檢查,急診班護士要每班檢查,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,做好各種登記。發現搶救儀器有故障應及時報告急診科主任、護士長,并請維修工修理。
(三)救護車離開本院執行任務,須報院領導同意。
(四)出車執行120急救任務返回醫院時,出診醫生須向院領導報告出車情況并做好登記。
(五)車內禁止吸煙、擺放雜物.
(六)救護車司機定期做好車輛的檢修、保養和救護車的清潔、消毒工作,保持車況良好,安全行駛。
救護車使用規定
一、救護車為醫療救護專用,由院辦派車。司機接到通知后,上班時間應在5分鐘內做好出車準備,下班時間應在半小時內及時出車。
二、救護車執行任務時,必須配備醫護人員及相應的急救設施、設備。
三、使用救護車一律按標準交費,一般情況先收費后出車。如情況緊急或通過電話呼救者,可先出車,出車費由司機負責督促患者補交。
四、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診、檢查或請外院醫生會診、手術者,均按上述收費標準,交納出車費。
五、特殊情況(如政府用車、突發事件、大型活動醫療保障等)由院長調派救護車。
六、非醫療用車,必須報經院長同意。私自派車、私自出車和出車不收費,對直接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,并處以至少500元罰款。





福特全順T6中軸中頂傷殘運送車
江鈴福順中軸高頂傷殘運送車
上汽大通V80短軸中頂救護車
福特全順T8(V363)中軸中頂柴油監護型救護車
?福特全順T8加長軸救險車
大通大拿V1長軸高頂新能源救護車